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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出事故引发赔偿纠纷,责任该如何划分?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热点   来源:综合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日常生活中,朋友开车捎你一段,同事顺路带你一程,这种出于情谊的善意行为,体现了友好互助传统美德。不过一旦路上发生意外,引发损害,责任该如何厘清,赔偿又如何划分呢?近日,湖北鄂州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

日常生活中,好意同乘朋友开车捎你一段,出事偿纠同事顺路带你一程,故引这种出于情谊的发赔纷责分善意行为,体现了友好互助传统美德。任该不过一旦路上发生意外,何划引发损害,好意同乘责任该如何厘清,出事偿纠赔偿又如何划分呢?故引近日,湖北鄂州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好意搭载引发的发赔纷责分赔偿纠纷。

女孩好意搭载朋友遇事故 被诉至法院索赔

在案件二审开庭审理和庭外调解期间,任该法官对小王及其家人进行了进一步释法说理。何划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慧捷:因为“好意同乘”的好意同乘法律规定,它的出事偿纠归责原则还是过错责任原则,减轻赔偿责任当然也不是故引说是要免除她的赔偿责任。它的立法精神是平衡交通事故受害人以及好意施慧人的权益,通过对“好意同乘”减轻赔偿责任,传递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的价值导向。

针对二审过程中,小王母亲提出小李在后座唱歌干扰小王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说法,因为没有证据支撑,法官并未采纳。但考虑到上诉人小王在和小李结伴通勤期间,小王长时间向小李提供无偿帮助,为鼓励这种好意施惠行为,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风尚,鄂州市中院在进行二审判决时,再次减轻了小王的赔偿责任。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慧捷: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以及后续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我们是按照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60%,被告承担40%,酌情减轻她20%赔偿责任,被告实际上承担了20%的赔偿责任。双方都服判息诉。

法官同时提醒,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具有高度危险性,作为车辆驾驶人对于同乘者负有高度的安全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并不能因有偿和无偿加以区别。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慧捷:法律关于“好意同乘”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善意的肯定,同时也要求好意施惠的驾驶员也要履行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义务,提醒每一位驾驶人员在好意施惠的同时,要谨慎驾驶,安全出行,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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